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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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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围绕推进数字经济时代 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打造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队伍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一、申报范围

    在本区工业互联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纺织、光电通信、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依法注册并独立核算的企业(非分支机构)、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组织人员申报,优先保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入库企业);

    2.上述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3.区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4.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并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的单位;

    5.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6.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二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技能等级);人才在职在岗,所在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吴江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本人专业或职业技能符合《苏州市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苏州市吴江区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技师)、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获得地市级表彰的高级技师以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40周岁45周岁

    以上对象中不含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含在编人员、备案制教师,不含已享受文教卫旅、现代服务业选聘待遇人才。

    三、积分标准

    1.单位资质,占10%权重。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市级及以上领军企业,区镇重点推荐的科研院所等单位积90分;区级领军企业积80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吴江区入库企业、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并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的单位、部门推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区镇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等单位积70分;其他单位积60分。

    2.紧缺指数,占20%权重。申报人所学专业须列入《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照紧缺指数1-5级,分别积50、60、70、80、90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紧缺工种的技师,由用人单位提供聘任岗位证明,参照《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属产业类型的紧缺岗位指数酌情赋分。

    3.个人素质,占30%权重。博士学历、正高职称、获得地市级表彰的高级技师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90分;硕士学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副高职称、紧缺工种的高级技师积80分;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员、紧缺工种的技师积70分。

    4.薪酬水平,占40%权重。按照超过基数水平的1.0倍(7.2万)、2.0倍(14.4万)、3.0倍(21.6万)、4.0倍(28.8万)、5.0倍(36万)分别积60、70、80、90、100分。

    5.加分项,包括4种类型:

    1)拥有职务发明者,其中发明专利(排名前三)每项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排名前三)每项加1分,每人累计不超过5分。

    2)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职称条件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复合型人才加2分。

    3)符合紧缺需求的留学回国人才加3分。

    4)人才由申报单位在吴江缴纳社会保险的加2分,已落户吴江的加2分。

    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10分。综合以上标准,每年择优进行资助。

    四、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每年7月份,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报方式

    单位、人才登录“苏州·吴江优秀人才网”(网址:http://www.szwjtalent.com),点击“人才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页面,按要求完整填报单位及人员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提高积分的还须对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吴江区入库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吴江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证明文件,股东另须提供验资证明。

    4.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并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的单位,需提供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红头推荐文件。

    5.区主管部门推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需提供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系统生成、打印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与申报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5.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参保证明

    6.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二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吴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详情”。

    7.其他加分项证明材料,如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户口证明材料(落户吴江的提供)等。

    (四)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区教育局(受理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申报)、区卫健委(受理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申报)、区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受理重大项目推荐人才及除教育类、卫生类的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单位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对通过初审人员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形成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现场审验:通过复审的人员从系统中打印申报表盖章后,携带申报材料原件,至区教育局、卫健委、各区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验。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申报表上盖章,并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单位资质相关申报材料原件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至现场审验。

    复核评审: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进行复核,分批次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根据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确定的重大项目配给名额以及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奖励名单后提交至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奖励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发放及考核:由区人社局发放资助证书,将当年度政府奖励款划拨至受奖励人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按标准发放给受奖励人。根据积分情况,受奖励人可分别获得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不等的人才奖励。人才奖励自认定后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拨付一次。人才奖励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根据复查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发放当年度奖励。

     

    五、其他事项

    1.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购房补贴、薪酬奖励;入选更高级别人才计划的,需扣除原有区、镇两级财政已拨付的人才补贴金额。

    2.各区镇应高度重视紧缺人才资助的发动、申报工作,做到广泛动员、严格审核、保证质量。本年度将对各区镇初审的有效性进行考核。经区人社局网上复审不符合的,有且只有一次退回修改机会,再次提交经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无效申报,取消申报资格。各区镇将现场审验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3.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场审验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比对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应作书面说明。拒不说明的,视同虚假申报,取消申报资格;资助资金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代为发放。有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单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受资助人离职即停止在原单位发放补贴,但可在新单位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


    附件: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围绕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打造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队伍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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